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市监办函〔2021〕1471号)要求,在民主推荐、审核遴选、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中消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正式推荐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9个集体和居上等12名个人。现将正式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1.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 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3. 无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4. 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5.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6. 连云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7. 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8. 常州市新北区消费者协会
南京市: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1. 居 上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2. 黄 平 南通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
3. 薛 榕 淮安市清江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4. 龚晓琦 宿迁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5. 顾峰琦 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6. 李 民 溧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7. 陈放红 盐城市亭湖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8. 孟 军 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9. 龚建锋 苏州市吴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10. 沈建龙 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南京市:
1. 黄雷达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负责人
2. 高 飞 南京市秦淮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与人事教育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85537673,85537738。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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