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至14日,首届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秘书长培训班在南京举办。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受邀讲课。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出席开班仪式并致欢迎词。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江苏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安徽省消保委秘书长吴瑞卿以及三省一市地市级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工作人员近120人参加培训。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四地消保委于2019年4月成立。根据《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四地消保委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全力推进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体化。先后开展长三角儿童景区免票规则、禁限塑新规消费侧等专题调研以及老人鞋、儿童平衡车滑步车等比较试验,推动行业建规立制、标准完善;建设长三角消费微投诉云平台,进一步实现长三角消费投诉“一体化”,构建了进口商品放心消费跨区域协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了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根据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培训班由江苏省消保委牵头主办。培训班旨在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消保委组织的交流互鉴,研究探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加强长三角地区消保委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消保委组织秘书长的履职能力和理论水平。

培训班上,朱剑桥详细阐述了消协组织的起源、发展,我国消协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中的定位、自身建设、职责以及如何提高消协工作效率等内容。他表示,时代的发展,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挑战。消协组织应牢牢把握住五个角色:科学理性消费的引导者,消费侵权行为的监督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参与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推动者。在开展工作时,要做到不忘初心,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共治,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为消费者“撑腰”;精准履职,加强学习和培训,创新思路举措,用小切口谱写大文章;有效沟通,提升沟通能力,妥善解决纠纷。


本次培训为期三天,邀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党委书记周友军教授,以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为切入点,谈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运用;也邀请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以案说法,用精彩的实务案例生动剖析民法典时代如何开展消费维权。

江苏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题为“如何认识和做好消保委工作”的讲课紧贴实际,深入浅出,实用性强,让学员们拍手称道。
同时,本次培训还安排了现场教学、讨论交流,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苏州市消保委、杭州市消保委、滁州市消保委,分别作为代表开展经验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既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也更坚定了履职信心,回去后将蓄力起航,继续学习,更好地做好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服务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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