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更新时间:2019-12-12 09:20
江苏省城乡居民消费现状调查之综合篇发布
本篇将从整体角度分析江苏省城乡居民消费的总体态势、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1.消费水平相对均衡,苏中及中年消费者消费潜力更大
江苏省公众消费水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较为均衡。统计数据显示消费水平温和增长;调查显示,江苏省公众家庭支出收入比(支出/收入)约在50%左右;个人支出收入比约在60%左右。总体消费水平有一定提升空间,这也为消费升级提供了基础。相较而言,从不同地区消费者的个人消费水平来看苏中地区的消费者支出收入比例明显低于苏南和苏北地区;31-50岁消费者的月均支出收入比明显小于18-30岁和51岁及以上的消费者。可见,苏中地区及中年消费者的消费潜力更大,若可以准确识别其消费需求,培育出新的消费点,消费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调查显示,虽地区间公众在未来消费分配、消费观念上略有差异,但总体的趋势一致,即消费逐渐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服务消费的转变。此外,在消费观念方面,公众多为理性消费者、较关注生活品质的提高,乐于多花钱来买更好品质的商品/服务,逐渐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转变。互联网+、电子商务、新零售的发展使得消费行为发生巨大变化,消费习惯已见改变端倪,消费场景日益多元和分散,逐渐转向多场景融合。全渠道、多场景消费成为现阶段的消费趋势,消费者的消费场景日益丰富和分散。调查显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电商平台/网购、连锁/大型超市、餐饮场所的触及率都在八成以上,消费者的触点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场所和渠道,线上消费、新兴模式也较多使用和触及。消费类型分为商品性消费和服务性消费,消费结构是居民在消费过程中所消费的各种不同类型消费的比例关系。调查显示,现阶段公众的消费仍以商品性消费(吃穿用类)为主,前三位分别为: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消费结构升级潜力巨大。
区域间、城乡间消费结构存在一定差异。苏北地区消费者在除吃穿用消费以外的住行、信息、教育培训托幼、文化旅游体育以及绿色消费领域都低于苏南、苏中地区;农村消费者在住行、信息、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明显低于城市消费者。苏北以及农村地区消费者在除基础消费以外的消费需求亟待进一步激发。本次调查显示,消费者跨境消费商品种类繁多。从不同地区来看,苏南消费者跨境消费行为高于苏中、苏北地区;城市地区跨境消费高于农村地区。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消费水平也在提高,消费正处于从对“量”的需求向对“质”的需求过渡阶段;另一方面,跨境消费的渠道问题已被解决,商品种类也极为丰富,进一步激发了跨境消费的热情。
结合消费者对江苏省本地商品的评价来看,消费者对本地商品不满意的品类与跨境消费有所重合。不满意的前五个领域依次为食品、服装鞋帽、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生活用品和个人护理化妆品。与跨境消费领域相对比,个人洗护化妆品、服饰类都是本地亟需升级的类别。三驾马车中,消费对经济的贡献正在逐渐扩大,但其贡献率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完善的消费环境,可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安全感,使其放心消费、愉悦消费,从而扩大居民消费。本次调查显示,公众对江苏商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水平总体良好,但苏中、苏北地区略显不足;同时,从各消费领域来看,较多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仍存在一些不足。此外,在消费维权方面,虽然多数消费者会选择维护自身权益,但也反映维权过程繁琐,解决效率不高等问题。
从不满意领域来看,商品中食品、服装鞋帽、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均是消费者不满意较多的领域;服务中不满意的服务主要涉及餐饮服务、电信服务、教育培训、房屋装修等。衣食住行、医疗、信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不可或缺。在这类服务中,质量是基础,服务是根本,应着重提高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使得消费者可以获得多元化服务。江苏省经济水平始终领跑全国(全国第二位),在最新公布的城市GDP百强榜中,江苏省全部城市均入榜。目前,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服务业领跑江苏经济增长,服务业中的文旅产业是江苏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次调查发现,江苏省服务业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公众对服务业的新需求也不断增加,应进一步提高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活性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精细化。生活性服务规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调整服务产品供给结构,对接消费需求。根据社区、商圈等服务对象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和需求的动态变化,相应调整服务产品的供给,使服务产品质量的分级与差异化和消费需求合理对接。第二,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企业设计精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促进消费。行业协会可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培训。监管部门完善服务标准、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等。通过细致、规范的生产和监管,提供完美的服务。第三,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生活性服务业从业者应充分利用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推进服务技术手段;政府部门组织、协调、引领并促进先进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已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驱动力。调查显示,公众的消费已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商品向更多服务消费转变。现阶段跨境消费已有一定比例,且消费领域与本地商品和服务不满的领域有一定重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高端消费需求产品的供给不充分,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意愿,制约了消费升级。因此,可以“互联网+”为依托引导发展新消费模式,激发市场主体的自身活力,大力促进文化消费、服务消费、体育消费等,提高优质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释放消费潜力。首先,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从供给侧打开消费需求空间,提高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其次,政府通过政策措施推动消费结构升级,鼓励市场主体提高产品质量、扩大新产品和服务供给,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当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多渠道增加有效供给。再次,仍需培育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着力丰富消费供给和消费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提出,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调查显示,公众的维权意识有较大提高,不仅关注经济损失、人身伤害,也注重尊严和精神的伤害。促进居民消费,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要关注产品出现问题之后解决问题、回应诉求的能力。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首先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在产品标准方面,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品牌建设;在服务标准方面,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标识管理制度,在重点服务业制定优质服务规范,推动建立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制度。其次,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的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加强监测结果反馈和改进跟踪机制建设。构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推行质量首负责任承诺制度,分领域设立服务后评价标准体系。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最后,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建立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和消费预警提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警示“黄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
(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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