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近期,有消费者通过12345热线投诉,称其购买的电视机使用不到两个月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商家查看后表示无法维修。消费者要求免费更换一台全新未使用过的电视机,而商家要求消费者再支付两千元才能更换新机器,消费者不同意,遂向消协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收到投诉后,常州经开区消费者协会戚墅堰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和商家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是店里用来做产品展示的样机,仅此一台,65寸液晶电视打折销售仅需1000元。商家表示该类型电视正常市场售价为三千多元,若消费者想要更换一台全新机,需补差价2000元。消费者不愿意补差价,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表示因为是样机,出售时已向消费者说明,样机出售不退不换。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跟商家解释,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销售者负责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若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也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最后商家与总部协商,免费为该消费者更换一台同型号的样机,消费者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样机和新机一样,享受国家三包规定。
消费提醒
家电样机是商场用作展示的机器,因为是拆封甚至是使用过的,所以样机通常都是打折销售,且折扣力度较大。消费者在购买样机时,要注意:
看样机品类。通常来说,像热水器、燃气灶、洗衣机等产品受限于天然气、自来水等原因,使用频率相对较低,损耗较小,而电视机需长期插电展示,消费者购买时要考虑到长期待机的损耗。
购买时仔细观察样机的外观情况、使用情况。查看外观是否有磨损,使用功能是否都正常,所有的配件是否都齐全。
购买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样机的售后和保修等相关约定,并保留好书面协议或者聊天记录作为凭证。
开具发票并保管好维修记录,若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或者12315向消协求助。
(来源: 常州市消保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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