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典型案例
案例简介2025年7月22日,礼嘉分会接到消费者张某现场投诉,称其在街边参与“扫码抽奖”活动,被告知“中奖”获赠一台平板电脑,随后被引导至辖区某电器店。店员告知需先在指定APP充值满7000元方可领取奖品,张某因余额不足,在店员协助下通过支付宝分期付款充值7800元。事后张某察觉异常,因APP内无退款渠道且奖品价值存疑,遂向礼嘉分会求助,要求退款。处理过程接诉后,礼嘉分会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经查
2026年5月29日,消费者周女士(化姓)在新北区某瑜伽馆消费“中医气血闪瘦”项目期间,因商家员工操作失误,擅自延长热敷时间,导致其背部二度烫伤,面积超过成人手掌大小,并伴有水泡,需隔日换药,愈合周期至少两周。事故发生后,商家员工虽陪同就医并垫付了首诊费用,但在后续赔偿问题上,商家以“等待保险公司处理”和“治疗尚未终结”为由,采取拖延策略。周女士分别于6月8日和6月10日两次向商家发送书面通知,提
2026年2月2日,消费者孟先生前往常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办理车辆年审。在推门进入大厅时,一扇玻璃门突然整体倒下并破碎,当场割伤其手部。事发后,孟先生自行前往医院治疗,对手部进行了拍片检查及缝针处理,共产生医疗费700元。孟先生认为,该检测公司对已损坏的玻璃门既未张贴警示标识,也未及时维修,存在明显管理疏忽,要求检测公司赔偿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检测公司则辩称:大厅进门处共有4块玻璃,两侧为固定玻璃(不可开启),仅中间两块为活动门;孟先生所推动的是固定玻璃而非活动门,且该玻璃上贴有“小心玻璃”警示语,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许先生把一套住房交给昆山某装饰设计公司装修。该公司拖延工期,完成装修后质量奇差,扶手不牢固,木质家具的坑洞随处可见。与负责人李先生交涉后,答应给予维修,但很快就玩起失踪。最后找到人时,李先生却推脱自己忙,仍不积极处理。不仅如此,该公司所用的装修真石漆品牌与合同也不符。无奈之下,2026年年初,许先生向昆山市消保委投诉。
Copyright WWW.JSCA315.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号七楼
E-mail:jsca315@163.com
关于我们
苏ICP备2023029693号-1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