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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消费者孟先生前往常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办理车辆年审。在推门进入大厅时,一扇玻璃门突然整体倒下并破碎,当场割伤其手部。事发后,孟先生自行前往医院治疗,对手部进行了拍片检查及缝针处理,共产生医疗费700元。孟先生认为,该检测公司对已损坏的玻璃门既未张贴警示标识,也未及时维修,存在明显管理疏忽,要求检测公司赔偿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检测公司则辩称:大厅进门处共有4块玻璃,两侧为固定玻璃(不可开启),仅中间两块为活动门;孟先生所推动的是固定玻璃而非活动门,且该玻璃上贴有“小心玻璃”警示语,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许先生把一套住房交给昆山某装饰设计公司装修。该公司拖延工期,完成装修后质量奇差,扶手不牢固,木质家具的坑洞随处可见。与负责人李先生交涉后,答应给予维修,但很快就玩起失踪。最后找到人时,李先生却推脱自己忙,仍不积极处理。不仅如此,该公司所用的装修真石漆品牌与合同也不符。无奈之下,2026年年初,许先生向昆山市消保委投诉。
近日,仪征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周先生反映称,他于2022年6月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某驾校教练张某支付了学车培训费2600元。此后,周先生因个人原因一直未能前往驾校参加任何培训课程,也未参加过科目一至科目四的任何考试。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联合发布2025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着力优化消费环境。
2025年12月25日,常州市消协礼嘉分会收到消费者蒲女士的投诉,反映其在辖区内的某美容美发店累计充值49980元后,遭遇项目价格不明确、疑似诱导消费等情况,向商家要求全额退款,商家仅同意部分退款,双方就退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希望我分会介入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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