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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更新时间:2021-06-10 16:58

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 钱款必退不容置疑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消保委组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消费者至上,聚焦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坚定依法履职,致力打通维权痛点堵点,构建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努力化解消费纠纷,切实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者王女士2021年1月20日向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求助,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且不会设置手机密码,她儿子近期趁自己熟睡时悄悄拿走了手机,在网上进行了游戏充值,短短30分钟银行卡被扣1万多元,自己辛苦几个月的血汗钱轻轻一点就变成了孩子游戏里的“皮肤”。谈及自己的遭遇,王女士泣不成声,请求尽量追回充值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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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诉后,无锡市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中共党员金晓东同志立即联系游戏公司,向游戏公司陈述未成年人误充值的事实以及王女士的家庭情况,希望企业能够从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角度出发,遵守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及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相关规定,将钱款退给王女士。经金晓东同志多次沟通调解,游戏公司最终返还了9000多元,王女士表示满意。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纠纷提供了规则指引,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认知程度及心智健全程度出发,在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社会责任的同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结合本案,王女士的孩子为未成年人,其游戏充值行为属于未经其监护人确认有效的行为,若王女士拒绝追认,则属于无效交易行为,王女士有权要求游戏公司退回充值款项,终止合同。


(来源: 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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